|
|||
|
|||
名 称: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预征2024-11号宗地土地征收(收回)的预公告 | |||
|
|||
东方市人民政府
关于东预征2024-11号宗地土地征收(收回)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启动东预征2024-11号宗地的土地征收(收回)工作,现将预征收(收回)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环岛旅游公路两侧,东至道达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道达村委会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后备土地,北至高排村委会集体土地,该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按法定程序启动土地预征收(收回)工作,四至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预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八所镇高排村委会、新龙镇道达村委会、海南东方高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实际征地权属调查为准)。
预征收(收回)土地面积为:144.98亩。预征收(收回)土地权属、地类、房屋、附属物、青苗及地东方上附着物等以现场调查为准。
二、预征收(收回)后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土地预征收(收回)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另行公告。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该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收回)实施单位为八所镇政府、新龙镇政府。土地征收(收回)实施单位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对土地权属、地类、房屋、附属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确认,预征收(收回)土地所有权单位、使用权人或单位应在公告期限内持有关证明资料办理补偿登记。被征收(收回)土地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土地权属、地类、房屋、附属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丈量、清点确认工作。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六、公告期限:十个工作日。
附件:东预征2024-11号宗地宗地图
东方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25514262 举报电话:25501336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